石板街道便民服务指南
石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铜江路658号(石板派出所隔壁),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便民服务中心共设置以下8个窗口:
民政窗口
工作人员:庞灵枢
联系方式:15281899159
办理业务范围:低保申报,高龄,特困,孤儿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办理条件:
① 低保申报:申请人本人不得有工商、车辆、商品房信息。
② 高龄: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本街道户籍老年人。
③ 特困: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④ 孤儿基本生活费:失去父母、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公民。
⑤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人群。
⑥ 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证。
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属低保户;有残疾证。
二、办理程序:
① 低保申报:个人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初审→初审公示→民主评议→街道审核→办公会议研究→公示→打卡直发。
② 高龄:个人申请→街道民政窗口受理、初审→高新区社事局审核→打卡直发。
③ 特困:个人申请→街道民政窗口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办公会议研究→公示→打卡直发。
④ 孤儿基本生活费:个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核查→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办公会议研究→公示→打卡直发。
⑤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本人(监护人)书面申请→街道民政窗口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办公会议研究→公示→打卡直发。
⑥ 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本人持三级或四级智力精神残疾证到民政窗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办理。
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本人(监护人)申请→街道民政窗口受理、初审→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办公会议研究→公示→打卡直发。
三、所需资料:
① 低保申报:本人申请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致贫原因证明材料(病历、残疾证、就学证明)原件。
② 高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
③ 特困:本人书面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信息核对授权书,民主评议记录,街道办公会记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调查审批表,街道公示照片,致贫原因证明材料(病历、残疾证),银行账号。
④ 孤儿基本生活费: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孤儿及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确认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社会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孤儿医学出生证明。
⑤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及残疾证原件。
⑥ 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及残疾证原件。
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人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残疾证;信息核对授权书;社会保障卡账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
社会保障窗口
工作人员:罗琼
联系方式:13981451271
办理业务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参保登记、注销)
一、办理条件:
① 待遇核定:男女年满60周岁本辖区户籍人群
② 参保登记:本辖区户籍人群
③ 注销:享受居保待遇死亡人群、未到龄死亡人群、购买社保人群。
二、办理程序:
① 待遇核定:年满60周岁的当月缴齐费用→村(社区)出具《待遇核定表》并签字盖章→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办理。
② 参保登记:村(社区)出具《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盖章→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办理。
③ 注销:
因死亡注销的:户籍办注销户籍→村(社区)出具《死亡注销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办理。
因参社保而注销的: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及社保参保证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三、所需资料:
① 待遇核定: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人电话、《待遇核定表》。
② 参保登记: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参保登记表》。
③ 注销:
因死亡注销的: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死亡注销表》、派出所《户籍注销表》。
因参社保而注销的:本人身份证、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及社保参保证明。
残障、计生窗口
工作人员:邓仁靖
联系方式:15882926173
办理业务范围:残疾证办理、计生奖扶申报办理、计生特扶
一、办理条件:
① 残疾证办理:根据残疾类别,本着自愿申请原则。
② 计生奖扶申报办理: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街道;本人或配偶曾经生于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③ 计生特扶: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办理程序:
① 残疾证办理:申请人带本人照片(两寸白底)及本人身份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填表→达川区人民医院鉴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医院出具鉴定评定表→鉴定表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居)民委员会在出具达州市达川区残情评定结论公示回执单签字盖章→街道办残联签字盖章→达川区政务中心残联窗口制证。
② 计生奖扶申报办理: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③ 计生特扶: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三、所需资料:
① 残疾证办理:达川区人民医院出具的鉴定评定表、本人身份证、两寸白底照片。
② 计生奖扶申报办理:申报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婚姻变动情况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情况说明。
③ 计生特扶:申报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独生子女死亡需出具派出所死亡证明;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需出具残疾人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情况说明。
医保窗口
工作人员:刘丁晔
联系方式:18081528503
办理业务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办理条件:
具有石板街道户籍,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办理程序:
办理→审核→登记→上报
三、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社保认证窗口
工作人员:杨正勤
联系方式:15181804698
办理业务范围:社会养老保险认证
一、办理条件:
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群
二、办理程序:
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拍照→在电脑系统上传进行认证
三、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农业服务窗口
工作人员:蒋芳
联系方式:18981488096
办理业务范围:农业购机补贴
一、办理条件:
在国家补贴系统里的正规厂家购买农机(用于农民服务的机器)的群众。
二、办理程序:
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在电脑系统拍视频进行认证。
三、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农机发票、本人社保卡原件。
退役军人服务窗口
工作人员:王景洪
联系方式:18281881611
办理业务范围: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
一、办理条件:
退伍老兵(不限户籍)
二、办理程序:
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到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台登记拍照→工作人员现场录入系统。
三、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
政策咨询窗口
工作人员:邓兰
联系方式:13551419446
办理业务范围:政策咨询
一、办理条件:
需要咨询政策人员
二、办理程序:
咨询人提出需要咨询相关政策→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解读。
三、所需资料:
无
温馨提示: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