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达州高新区河市镇 发布日期: 2023-04-10 16: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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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收入总表

四、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五、支出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支出明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河市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农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高新区“12345”战略布局、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

2.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团结全镇党员干部,上下一心,合力推进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

3.倾力统筹民生发展新局面。严格对照各项政策落实要求,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教育帮扶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民生实事建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落地、全民参保计划、“双拥”工作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河市民生发展工作任务。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政良好形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平安、美丽、和谐的河市镇。

二、部门单位构成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下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达州高新区河市镇、达州高新区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达州高新区河市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达州高新区河市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达州高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市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434.3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终目标绩效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3434.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734.32万元,占79.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占20.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34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32万元,占79.62%;项目支出700万元,占20.3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434.3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终目标绩效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4.3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3.93万元、农林水支出80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4.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5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终目标绩效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17万元,占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63万元,占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7万元,占12.22%、卫生健康支出101.2万元,占2.95%、城乡社区支出1033.93万元,占30.10%、农林水支出808.43万元,占23.54%、住房保障支出151.39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9.4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内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7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95.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群众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99.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1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5.00万元,主要用于:场镇清扫保洁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3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等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3.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辖区内场镇社区的生活补助、办公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24.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辖区内的各个村委会的办公费及生活补助、村级公共运行维护等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1.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58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公务活动,故未列编2022年因公出国(境)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73.33%。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三)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少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河市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5.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6万元,减少31.3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达州高新区河市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达州高新区河市镇共有车辆13辆系上级配置本单垃圾清运车。由辖区城管环卫具体使用清运,故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3年达州高新区河市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70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00万元。


第三部分  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收入总表

四、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五、支出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支出明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机构综合运行及解困、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达州高新区河市镇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详情请参见附件:达州高新区河市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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