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三、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国务院建设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四、申请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含公章);
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5、C6、C7、C8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328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