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公司设立登记;
2.法定时限:6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1.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四、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核验原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1.现场:四川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C12、C13、C14号窗口)
2.网上:手机下载“营商环境云地图”App或“天府通办”App、电脑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自主办理
八、咨询电话
0818-328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