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办事指南

来源:达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12-05 09:33:30

一、事项

1.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2.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三、申请条件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2.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申请材料

1.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5.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6.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6A7A8A9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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