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县级审批)县属国有林场(所、站)、林业企业,以及其他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经营管理的国有林木(县级审批)采伐集体与个人(含各种非国有经济组织)所属的林木(县级审批)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材采伐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天然林(县级审批)占用征收集体林地0.67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县级审批)采伐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县级审批)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 。
四、申请材料
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
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权属证明);
6.采伐作业设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6、A7、A8、A9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