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达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12-13 10:11:15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教师资格认定

2.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由所属高校统一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请材料

1.户籍或居住证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学历毕业证书

4.居民身份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6A7A8A9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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