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新办);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八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三、申请条件
生产建设项目为省级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生产建设项目为中央立项(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水利项目和跨省项目除外)。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6、A7、A8、A9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