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达州高新区河市镇污水处理厂提升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示期限:2024年1月11日—17日联系电话:0818-3437002通讯地址: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一街政务中心3楼3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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