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征集!事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来源:达州高新区 发布日期: 2025-03-20 11:16:11

近日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2.“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3.“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误导消费者的食品。

4.过期食品:制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5.以次充好食品: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6.非法添加或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经营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的食品。

8.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0818-12315

2.信箱投递: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邮编:635000;也可在工作日前往我局进行现场举报,地址:达州高新区木河路811单元12号(达州市万市兴综合服务平台旁)。

三、注意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禁止恶意举报: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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