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刚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最新通告,决定从2025年10月17日0时起启用文兴街、G542国道铁山隧道、汇通大道、机场大道等道路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二大队关于启用5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2025〕1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从2025年10月17日0时起,启用文兴街、G542国道铁山隧道5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系统
(一)设备地点
1.文兴街银都天寓路段(康乐巷口)。
2.文兴街银都天寓路段(南鑫广场)。
3.文兴街万兴世家路段(天益广场)。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测速抓拍系统
(一)设备地点
1.G542国道铁山隧道K334 890M(金窝村至岩峰村)。
区间测速起点:G542国道334KM 890M(铁山隧道金窝村);区间测速终点:G542国道337KM 400M(铁山隧道岩峰村)。限速值:40km/h。
2.G542国道铁山隧道K337 400M(岩峰村至金窝村)。
区间测速起点:G542国道337KM 400M(铁山隧道岩峰村);区间测速终点:G542国道334KM 890M(铁山隧道金窝村)。限速值:40km/h。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10月17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二大队
2025年10月10日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三大队
关于启用4套道路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5〕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从2025年10月17日0时起,启用汇通大道、机场大道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一)定点测速
1.汇通大道东段:木瓜铺至金龙大道方向。限速值:60km/h。
2.汇通大道东段:金龙大道至木瓜铺方向。限速值:60km/h。

(二)区间测速
1.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金龙大道至机场大道)。
区间测速起点: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区间测速终点: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限速值:小型客车80km/h,小型客车以外车辆60km/h。
2.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机场大道至金龙大道路段)。
区间测速起点: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区间测速终点: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限速值:小型客车80km/h,小型客车以外车辆60km/h。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10月17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三大队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