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达州高新区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1-02-09 20:17:5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

1、我校主要负责斌郎街道办长田村、火峰村、临江村一园范围内初中、小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幼儿的保教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我单位共有在职教师77人,临聘幼儿教师13人。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在上级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本年作为教学质量年。1、多措并举,提升专业素养。2、协同创新,强化内涵发展。3、与强组队,促进快速进步。4、党建不松,永葆育人初心

二、着眼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

三、展望未来图景,抓好招生工作。

四、依法治校,廉洁从教

抓好学校收支预算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部门概况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系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单位1个,事业编制90人。2021年实施年初预算。年初参与预算实有人数77人,在校学生1329人,教学班2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798.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6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2020年支出预算798.6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15.60万元,占77.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0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36.60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62.70万元,占8%。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一般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2021年预算拨款798.60万元。

(二)一般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15.60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36.60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8%。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798.6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15.6万元,占77.00%,主要包括:工资福利522.8万元,工伤、补充医疗5.9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占11%主要用于:高新区实验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36.60万元,占4%,主要用于:高新区实验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8%主要用于:高新区实验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控制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预算办公3.00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2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0.9万元,维护费0.3万元,培训0.5万元,党建费10.46万元,音乐、美术、定制公交委托业务费37万元,校医劳务费9.6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安排了0万元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部门通用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详情请参见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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