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和其他预算外资金征收计划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人员支出预算表
七、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
九、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人员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达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达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开展廉政教育;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达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管辖范围内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构成基本情况:达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为达州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纪检监察科。人员情况核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书记(主任)1名(副处级),纪工委副书记(副主任)1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区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256.67万元。
(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256.67万元,占100%。
(二)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56.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42万元,占18.0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万元,占1.56%;大案要案查处70.00万元,占27.27%;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26.00万元,占49.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万元,占1.4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占0.64%;公务员医疗补助0.70万元,占0.27%;住房公积金4.18万元,占1.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256.67万元,占10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67万元,占100%。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42万元,占9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占1.45%;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6.67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42万元,占9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占1.45%;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46.4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工作需要。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的监督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56.67万元,占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区级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第三部分 中共四川达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详细请参见附件:
2021年纪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