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 发布日期: 2022-01-10 16:04:56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关于做好2022年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2022年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对象资格确认、目标人群申报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根据《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工作

  (一)上报时间

  2022年四川省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已开网。各村(社区)于1月12日前完成新增对象申报、乡村联合核查,1月18日前完成历年对象的年审、复查、退出、确认等工作,1月25日前完成公示。并将奖、特扶档案报送高新区审核,纳入特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相关文件和报表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方式报送。

  (二)上报内容

  按照上级要求,各村(社区)要真实、准确上报2022年新增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员花名册。

  (三)上报要求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奖特扶制度及时宣传政策,对照条件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上报。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

  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2022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统计、资金申报及发放工作,于2月20日前将《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资金2021年兑现情况及2022年应奖情况统计表》上报于斌郎街道计生办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奖特扶制度要求,做好新增对象及历年对象年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系统关网后,不再对数据进行任何修改。

  (二)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川卫发〔2016〕76号)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或收紧政策,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

  (三)要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23号)要求,认真开展街道村联合核查、初审、公示、复查抽查、年审,严禁随意增加或减少,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四)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工作纪律,调查登记的各个重要步骤、重要信息由具体负责人签字负责,严格落实“四条禁令”(严禁乱开口子放宽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严禁代领奖、特扶资金)。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对因奖(特)扶资格确认错误、全面质量管理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确保2022年奖(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零误差,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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