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斌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 发布日期: 2022-03-30 16:02:04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斌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部门:

  《斌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经街道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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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科学、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轻疫病的危害,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实行街道办统一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斌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会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林业站、卫生院、派出所、交管、环保、食品药品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在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导下组织防控、扑灭疫情;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村(社区)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项。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应急队伍建立、技术培训、疫情监测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工作,依法加强畜禽产地检疫、调运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防疫管理,组织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党政办:负责协调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宣传工作,密切关注与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会和中心:负责落实动物防疫经费,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发生疫情时,要及时、足额保障疫情监测、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扑杀、无害化处理、补偿、消毒灭源和人员防护等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困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人员实施生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控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服务;交管部门:负责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查扣运输禁调区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做好染疫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协助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食药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冷库、餐饮服务单位和肉制品生产企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禁从非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猪肉等畜禽产品。严格外来畜产品监管;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产品行为。负责对在动物疫病发生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参与并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染疫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配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野猪、野禽的资源调查和观测,提出有关野猪、野禽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信息;开展对野猪、野禽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野猪、野禽疫情时,及时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主任是疫病防控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组网格员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必须做到不漏“一场一户一头(只)”,并将排查结果报街道办指挥部办公室;派出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并协助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的侦办,对散播谣言和恶意传播重大动物疫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纪监:负责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理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排查。

  各指挥部成员要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畜禽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准确掌握流行病学动态和疫情发生发展态势,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当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时,立即限制移动,就地隔离,必须在1小时内向街道办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畜禽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等,街道办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立即派出3名兽医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报至市级、省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经检测为重大动物疑似疫情的,立即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认定并发布重大动物疫情。情况紧急时,可以边控制边报告。

  (三)疫情应急处理措施

  1.应急处理原则。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坚持“早、快、严、小”的处理原则,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2.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疫点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地点,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按照国家规定里程范围内的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按照国家规定里程范围内的区域。

  3.应急处置。区指挥部确定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街道办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办组织防控小组控制现场,防止疫情扩散,开展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区指挥部划定疫区→区管委会发布限制令→街道办防控小组摸清疫区内同类动物和易感动物存栏数→街道办处置组按规选定无害化处理场地,对疫区内同类动物和易感动物按操作规程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街道办防控组对疫区、无害化处理场地进行地毯式全面消毒→街道办防控组对受威胁区实施紧急免疫、消毒。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执行。

  六、工作保障

  (一)物资保障。街道办指挥部按照《达州市高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包括血液采集抗凝试管、消毒药物及防疫器械、防护用品等。

  (二)资金保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由街道办财政负担。扑杀畜禽补偿根据省、市、区的规定执行;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相关费用由街道办财政负担。

  (三)人员保障。街道办组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辖区村(社区)社干部、驻村干部、农业、环保、党政办、交管、派出所、纪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七、其他事项

  (一)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有关单位和部门为落实本预

  案所做出的规定。

  (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执行。

  (三)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和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四)本预案从制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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