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
2、法定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均不含技术评估时间、报告编制单位修改报告时间及公示时间)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符合环保要求
2.满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2019第2号)中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申请材料
报告书:
1、公示本、光盘【纸质1份、电子版1份】(原件)
2、封面盖章的公众参与说明1份(原件)
3、签字处盖章的申请审批的请示和同意公示的函1份(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报告表:
1、公示本、光盘【纸质1份、电子版1份】(原件)
2、签字处盖章的申请审批的请示和同意公示的函1份(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注:(因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报批及复核的审批程序从头开始)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决定-制证-颁发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地点
现场:四川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8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