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换发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需换发新证的民办学校(含初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
2.办学许可证中重要事项变更的。
四、申请材料
1.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请示(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28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