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企业合法登记注册 ;
2.项目前期工作完备;
3.已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四、申请材料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2.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办理方式
现场:四川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田新区长兴路长田三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网上: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八、咨询电话
0818-328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