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电动汽车充电桩列入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为切实做好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管理工作,维护公平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全市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具有贸易结算性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纳入了强制管理计量器具进行管理。
按照强制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桩使用前必须实施强制检定(周期检定),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依法查处。
二、电动汽车充电桩指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和非车载直流充电机。
三、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23年4月1日之前已建成投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各经营(使用)主体在2023年9月30日前申请完成强制检定,未经检定的不得使用;对2023年4月1日以后建设投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必须经强制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为合理高效利用检测资源,按照有关规定,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施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各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使用)主体要将所使用的充电桩登记造册,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申请检定。
五、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已建立了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所需的相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通过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获准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工作。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龙泉路竹阳街62号
联系人:邓德军
联系电话:15281885777
网上申请地址:http://www.dzzjzx.com/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