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安居工程,为优秀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根据《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达高新区办〔2020〕153号),经各单位(企业)申报、条件筛选、审核等流程。拟对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名单进行挂网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天。若对入住名单中的人员有不符合入住条件或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联系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科。
(联系人:包中超 联系电话:0818-2833291)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