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废止《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房规划和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达高新区办〔2021〕57号),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