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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分局

  • 来源:达州高新区
  • 发布日期:2022-05-08 14:56:44

​​​​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四)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五)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人社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桂义(主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8-3199380

  联系地址: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创业一街三中心办公大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