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研究决定注销达县金塆矿产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5130219840007,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现予以公告注销。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
2022年7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