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完善高新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达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10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与奖惩、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技术支撑组、气象风险预警组、通信电力保障组、交通保障组、军队协调组、调查评估组、群众安置组、医疗救治组、社会治安组、宣传舆情组等12个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二)分级应对。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当地质灾害超出党工委、管委会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三)防灾措施。拟定年度防治方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加大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力度、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防灾水平和避险能力,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
(四)预警机制。自然资源、应急部门(气象)负责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提出预防或应急措施建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自救互救,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高新区地质灾害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抢险救援队伍,采取排险措施,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迅速科学开展现场处置,发动干部群众自救互救,并按规定做好情况报告。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市政府报告。
(六)信息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区地质灾害指挥部统一负责,遵循“有灾必报、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认定程序。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
解读人: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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