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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达州高新区乡镇(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 来源: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6-24 12:05:47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乡镇(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高新区办〔2022〕137号.pdf(可下载)

  一、制定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全域推进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工作,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构建职责明确、调控有力、服务高效、质量优良的环卫市场化体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四川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及《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整环卫运行方式、选择优质服务企业、改进行业管理模式,使乡镇(街道)环卫服务监督管理更精细、服务质量更优良、财政投入更有效。

  (二)购买和承接主体

  1.购买主体。乡镇(街道)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导。在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备案审核。

  2.承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企业)。

  (三)购买服务范围、内容、标准划分

  购买服务范围

  (1)乡镇(街道)责任区域:场镇建成区域内街(路、巷)及附坡、绿化带等。

  (2)景区责任区域:已建成应纳入市场化保洁的广场、景区内的游步道、附坡、绿化带等。

  (3)生活垃圾清运区域:除园区建成区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外的区域,以及国(省)干道过境段、主要公路沿线、村庄定点转运收集点等区域。

  (四)购买服务内容

  乡镇道路、公共场所、广场、景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清扫保洁服务;座椅、石凳、护栏、健身器材、道路护栏、交通信号灯、生活垃圾分类桶、护栏、指路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擦拭;绿化带保洁;牛皮癣、小广告(涂鸦)清除清洗;雨水篦子清掏和雨水边沟保洁;责任区域内环卫设施配置及维护;生活垃圾清运及其他重大环卫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五)服务标准划分

  按照场镇辖区人口密度、保洁服务强度、机械化程度、作业标准等将辖区保洁服务范围划分为(道路保洁、绿化带)道路保洁四个等级以及绿化、垃圾清运。

  1.一级道路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的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2.二级道路

  (1)城市次干道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3.三级道路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乡接合部的主要交通路。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4.四级道路

  (1)城郊结合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5.绿化

  (1)城市建成区、场镇公共区域的绿化带,绿篱植物区、草坪。

  (2)城市建成区、场镇公共区域的边坡、护坡。

  6.垃圾清运

  (1)场镇生活垃圾清运。

  (2)国、省、县、乡主要干道生活垃圾清运。

  (3)交通码头、重要聚居点生活垃圾清运。

  (4)农村村道定点生活垃圾清运。

  (六)服务计费。

  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达州市中心城区、通川区、达川区部分环卫保洁服务价格,结合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道路保洁等级划分等实际情况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道路保洁各等级综合服务单价、绿化带和附坡区域综合服务单价、生活垃圾清运单价,财金局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的预算进行评审,并出具预算控制价。最终以财金局出具的控制价作为招投标预算控制单价。

  (七)购买程序

  1.招标方式。各乡镇(街道)按照街路巷、绿化保洁、公共设施等进行分类上报,并由区财金局、科经局、应急管理局、治理办、审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抽调人员对乡镇(街道)上报面积进行现场核实后认定备案。按程序采购,确定服务企业。

  2.合同签订。按程序采购后由乡镇(街道)与中标企业签订环卫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应明确保洁人员选聘原则、机械设备投入、保洁质量标准等,并明确优先考虑原服务企业保洁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及低收入人群和已脱贫人员等,同时提供合同履约担保。

  (八)时间安排

  1.财政评审(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保洁面积、服务计费标准等完成预算评审。

  2.招标阶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环卫一体特许经营相关程序,完成招标工作。

  3.合同签订(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完成中标服务企业合同签订和做好移交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九)日常管理

  按照《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城市化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公建绿地、环卫保洁、路灯管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达高新区公用〔2021〕48号)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运营期间,购买主体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提升服务质量,项目每月考核一次,全年服务费扣减比例超过服务合同经费30%的予以清退并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2.实行分级考核管理:乡镇(街道)对保洁队伍进行日常管理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进行成效考核。

  3.购买主体每月定期组织对项目的日常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接主体须即刻进行整改。

  4.满分为100分,按考核结果支付经费。

  (1)人员装备方面(10分)。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做到文明作业。

  (2)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处扣0.5分;按投标时的机械和人员作业安排方案,落实机械和人员到位到点。

  (3)发现机械不到位一部扣1分,不到位二部扣2分,不到位三部该项不得分。

  (4)发现人员每处不到位一人扣1分,不到位二人扣2分,不到位三人该项不得分。

  5.作业时限方面(10分)。夏秋季上午7:30前,春冬季上午8:00前内完成第一遍清扫。未在规定时间内保洁的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遍清扫,每条道路扣1分;未巡回保洁的扣1分;有色垃圾滞留路面时间超过各类道路规定时间的扣1.5分。

  6.作业内容方面(45分)。清道路干净整洁,保洁率100%。

  (1)人行道、道路漏扫,每处扣0.5分。垃圾反扫的,每处扣0.5分。垃圾归拢、归堆不清除的扣0.5分,清除不彻底的扣0.5分。垃圾扫入窨井扣0.5分,窖井沟眼有积泥扣0.5分。树圈未扫扣0.5分,清扫不洁扣0.5分,绿化带保洁与道路保洁不同步的,扣0.5分。

  (2)道路积泥每条扣1分,道路晴天积水扣1分。

  (3)垃圾未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扣1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或未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扣1分。

  (4)沿街果壳箱不洁、积存垃圾,每处扣0.5分。垃圾满溢、周围地面不洁,每处扣0.5分。果壳箱整体外观未按照道路分类规定保洁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5)清扫专用车不洁、破损、满溢、车厢外吊挂杂物、未密闭运输的,扣1分。

  (6)未穿反光安全背心扣2分。

  (7)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喷水压尘,每次扣1分。

  洒水作业未按规定使用提示音乐扣1分,未在指定取水栓取水扣0.5分,未注意避让行人(以投诉为准)扣0.5分。冬季洒水使路面结冰扣3分。

  (8)机扫路面有垃圾、有积泥、有沙石,每处扣0.5分;窖井沟眼积泥扣0.5分;树圈内有垃圾、杂物,扣0.5分;快车道隔离带有较多积泥扣1分。

  (9)厕所保洁应达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通水、通电,灯明,每处不达标扣0.5分。

  (10)中转站内外墙面不洁(蛛网、积灰)、地面不洁、机械设施不洁、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放工具、通道堵塞,每处扣1分。

  (11)中转站垃圾堆埠,压站超过10吨或二车未及时清运扣1分,未做到日产日清扣1分。

  (12)市政、交通、电力等桩杆及公交站牌等设施2.2米以下保洁(包括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明沟)。公交站牌、电杆根、路灯根、树穴扫不干净,每处扣0.5分;明沟不净,10米以内扣0.5分;10米以上扣1分;边沟或雨水进口不净,每次(处)扣0.5分;将道路垃圾扫入边沟或雨水井口,每次(处)扣0.5分。

  7.垃圾清运方面(20分)。清扫后的垃圾及时收集,收集率100%,不无故拖延和漏扫,做到垃圾收集点(转运点)干净,车走地净。

  (1)垃圾收集后倒放在垃圾池,垃圾房(桶、箱)内的垃圾须及时清运,发现不及时清运一次扣2分。

  (2)垃圾房(桶、箱)漏收一堆垃圾,每处扣1分,周围环境2米之内不洁,每处扣0.5分。

  (3)垃圾未倒入指定地点扣2分,垃圾焚烧的扣2分。

  (4)垃圾车行车时抛、撒、漏、吊挂的每次扣2分,车辆破损扣0.5分(包括三轮车、压缩车等)。

  (5)收集作业完成后,可移动收集容器及时复位,发现不复位一次扣1分。

  8.群众投诉方面10分,对上级反馈的各类问题原则上在1日内及时解决;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解决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并书面告知。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被新闻媒体、领导批评的有责事件,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对市民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

  考核标准评分及费用拨付基数:考评总分100分,乙方月度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时,足额支付管护费,月度综合考核低于90分高于70分间每降低1分扣减当月费用1%,低于70分高于60分按50%支付,低于60分当月不予支付。一个年度里累计3个月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承接主体方认为考核有误,可以向购买主体方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复核只进行一次。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解读人:朱磊

  联系电话:0818—283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