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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核查验收意见的公示

  • 来源: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
  • 发布日期:2022-11-14 10:47:22

  2021127达州市达川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关闭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企业的决定》(达川府函﹝2021259号)文,决定关闭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该矿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已审查备案。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27号)的规定,该矿按照《方案》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并申请验收。

  20221020日,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达州市专家库中地质、水工环、林业、经济专家会同幺塘乡人民政府及辉山村村民委员会现场核查验收,专家组和乡镇、村组已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验收意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本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818-3155681

  地址: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长新路三中心政府大楼908

  附件:验收资料汇编.pdf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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