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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州河达州高新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公告

  • 来源:达州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 发布日期:2023-04-05 10:21:16

​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总河长办发20183《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221366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对部分现状发生变化河段管理范围线进行调整。

一、调整河道

  州河达州高新区段

二、调整划界范围

  在河市大桥下游,州河里程K44+528-K45+828达州第二污水处理厂河段1300m

三、相关管理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线调整后,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禁止乱倾乱倒;禁止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局批准。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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