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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四川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低限发布

  •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3-09-25 14:46:59

近日,小编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40/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33/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62/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93/月。

本标准从20237月起执行。

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23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8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年均增长9%14%。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保持困难群众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让全省500万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