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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 来源: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11-12 15:52:53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3年11月12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应对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全力做好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印发了《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总体原则、责任主体、预警发布、明确转移对象、预案与演练、转移措施、安置工作、补助兑换程序、灾害信息员补助、健全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十二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明确了灾害性天气群众紧急避险转移是防范自然灾害最主要、最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努力实现避免人员伤亡的底线目标。

(二)总体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主体。规定了乡镇街道、各级包保责任人、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等单位在灾害性天气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及责任落实。

(四)预警发布。明确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行业部门等在预警信息发布和传递过程中的要求。

(五)明确转移对象。明确了避险转移适用范围和对象。

(六)预案与演练。对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进行了规范。

(七)转移措施。对各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等单位的避险转移措施进行了规范。

(八)安置工作。对安置方式进行了统一规范,相关部门要为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解决好避险转移群众基本生活。

(九)补助兑换程序。明确了紧急避险转移人员补助标准和办理流程。

(十)灾害信息员补助。明确了灾害信息员补助范围、标准及补助申报流程。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对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紧急避险转移常态化工作机制、转移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杜绝因灾导致人员伤亡。

(十二)责任追究。明确了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在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中的奖惩规定和责任追究。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18-28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