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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示

  • 来源: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发布日期:2024-04-07 11:37:26
  • 点击数: 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根据全区各单位发展、变动情况,决定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全面调整。经管委会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达州高新区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24家,名单附后)。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达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所需资金投入,保障经费落地。

  三、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七、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建立专职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强化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与所在辖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加强联勤联动。

  八、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九、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同时,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真正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附件:2024年高新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