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达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达市住建发〔2017〕254号)文件相关要求,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将所有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按揭贷款等各种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为了预售资金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预售资金专款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将蓝润春风屿湖项目开发企业达州市锦润东创实业有限公司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18-3133185。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