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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分局

  • 来源:达州高新区人社分局
  • 发布日期:2025-02-25 11:34:05

  一、拟订并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拟订并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六、拟订并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职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欠薪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达(回达)工作、定居的有关政策,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辖区内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人社局党组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范一鸣(主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8-2833537

  联系地址: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创业一街三中心办公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