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达州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达市审财报〔2024〕10号),指出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等5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6个治理项目工程进度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22.92万元,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梳理,整改反馈问题中5个单位6个治理项目“欠拨工程款项22.92万元”,涉及高新区的项目为幺塘乡平洞村11组大槽滑坡排危除险项目,涉及金额为17.13万元。
二、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财政结算,由于该排危除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局部内容有所调减,施工最终结算金额为7.17万元;二是进行项目工程款支付,目前,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款7.17万元及监理、设计费1万元拨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未整改的问题:无。
特此公告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