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护整治西河路钢花段人行路面砖的建议》(第41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纪要(第64号)会议精神,达州市交通局于2023年12月29日将西河路日常道路养护交由原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移交范围为钢花小区门前分路处至河市加油站,您建议里提到的西罡学校大门至四合头瞿家大院方向100余米区域不在西河路移交范围内,但高新区为了确保西罡学校大门至四合头瞿家大院方向100余米区域保洁工作不脱节,在西河路管养保洁同时也对该段道路进行了保洁。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