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初审、人社部门复核审定等程序,人社分局遴选确认苏金洲等3人为高新区第一批返乡创业指导员拟入选人员。为接受社会监督,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高新区人社分局就业促进股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283366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