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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达州高新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定点(承接)机构的公告

  • 来源:达州高新区社事局
  • 发布日期:2025-08-13 14:42:32

​  为切实做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工作按照《四川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现就申报定点(承接)机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二、申报类别: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机构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满足《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将申请提交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保障科(达州高新区政务中心9936办公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18-3199221)。

附件: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pdf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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