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工作,按照《四川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现就申报定点(承接)机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二、申报类别: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机构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满足《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将申请提交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保障科(达州高新区政务中心9楼936办公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18-3199221)。
附件: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pdf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