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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达州高新区房征中心
  • 发布日期:2025-09-29 16:29:52

​​河市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达州高新区2025年第1次征拆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工作要求,现将《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保障园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同时为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41号)(以下简称1号文件《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公告〔202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实际,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房屋拆迁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秦巴快递物流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配套道路,位于河市镇新龙村六组,共涉及影响居民6户。经初步测算,本次拆迁补偿费用需征拆资金约217.53万元。

二、实施拆迁补偿单位及职责

高新区征拆工作联席会统筹该项目预征地拆迁工作

房征中心指导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综合开展房屋测绘、企业房屋及构建筑物测绘、企业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评估、杆管线迁改。

河市镇具体负责开展拆迁补偿调查登记和补偿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坟墓搬迁补偿、房屋腾退拆除、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人员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查、软环境治理和炮损等问题处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处理预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和遗留问题;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具体事项。

自规分局指导开展企业构建筑物合法性认定。

财政局负责筹集拆迁资金。

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三、实施方案

  (一)执行政策

集体土地上各类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坟墓等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41号)、《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24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住房安置

本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提供安置房或房票安置。安置地点石沟棚改、堰坝棚改安置房。

  (三)工作步骤

1.召开拆迁动员大会,房屋拆迁村(社区)、乡(街道)、房征中心共同参与,宣传政策、明确要求。

2.对需拆迁的房屋及青苗和附属设施进行调查。

3.启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1.房征中心指导项目地上各类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补偿协议签订。协议签订完成时间为本方案通过后1个月内。

2.河市镇具体负责坟墓搬迁补偿和房屋腾退拆除工作;具体实施地上各类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补偿、达成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完成时间为本方案通过后1个月内。

3.河市镇牵头,区建设局、房征中心、自规分局、城管大队配合对土地上建(构)筑物的合法性认定并出具结论,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法定签章义务。

4.应急管理局牵头,河市镇、城管大队配合对违法建(构)筑物实施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征拆任务。

(二)严明廉政纪律。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不得以任何名义违法拆迁,依法依规阳光廉洁拆迁。

(三)提前完成征拆任务。由征拆联席会专题研究按程序报批后给予适当奖励。

五、《方案》的执行、解释由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负责。

六、《方案》未尽事宜或因政策变动等其他因素需变更的,由高新区征拆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确需变更,需由原批准《方案》的管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