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达州高新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已设立收费专用账户并报社事局备案。现将高新区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