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25年12月4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州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规定等。
三、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三)灾害救助准备。城乡中心、自规分局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五)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灾工作需要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八)附则。明确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工作。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18-2833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