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达州高新区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达州高新区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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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加快综合利用为途径,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二、禁烧范围
达州高新区管辖所有区域,全时段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并需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小春收获时段:4月初至6月底;大春收获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12月初至次年2月中旬)秸秆焚烧管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
(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体系、向上资金争取力度,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产业化规模化利用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制作有机肥料、食用菌生产基料、秸秆饲料、秸秆工业原料等综合利用方式,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空间。
(三)加强禁烧工作管控。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联动、区域联防联控、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细化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园区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铁路沿线重大活动期间的巡查执法力度。
四、职责分工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组(社区)、村组(社区)干部包农户(业主)的“三包”责任制,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济主体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资源意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
责任单位:斌郎街道、石板街道、河市镇、金垭镇、幺塘乡
(二)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协调市级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秸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指导和应用,试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补贴力度,研究制定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奖补政策,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和农作物秸秆收集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科经局、财金局
(三)对接落实《达州市“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目标。积极争取省、市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科经局、财金局
(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导和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强化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执法,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形成震慑。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二大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斌郎街道、石板街道、河市镇、金垭镇、幺塘乡
(五)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费投入,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奖补机制,对秸秆综合利用效果好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责任单位:财金局、科经局
(六)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管控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街道)适时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科经局
(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或通过“拉横幅、送册子”等形式,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知识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科经局、生态环境局、斌郎街道、石板街道、河市镇、金垭镇、幺塘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会统一组织领导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挂包乡镇(街道)的管委会分管领导要挂包乡镇(街道),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建立健全高效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大户、田间村民等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督查督办。乡镇(街道)要坚持主要领导带班,组建巡查队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制度。在全面禁烧期间,党政办督查室、科经局、生态环境局会同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要组织人员对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禁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