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杜宏程担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杨现雪担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办公室、镇政府应急办、镇武装部、镇财政所、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卫生院、镇应急办、镇林业站、镇交管办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
(二)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响应
1.监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疫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应急响应。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三)本预案从制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唐国峰
联系电话:0818-350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