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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达州高新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文字解读

  • 来源:达州高新区
  • 发布日期:2022-11-16 15:42:05
  • 点击数: 人次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高新区办〔2022〕259号.pdf

  一、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23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279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高新区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向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为目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从严保护坚持党政同责坚持从严管理。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合理。2022年底,区、乡、村、社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2025年底,田长制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保护有力、管理高效、全面监督的耕地保护新局面。

  (二)组织体系

  1.全面建立田长制责任体系

  市委、市政府设置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为更好地压实好耕地保护责任,贯彻好省、市田长制工作意见,我区增设了组级田长,设置四级田长。明确田长制职责,设立田长办公室。

  区级总田长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是全区实施田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设立副总田长,管委会分管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领导担任副总田长;设立区域性田长,由管委会分管联系乡镇(街道)领导担任。其余各级田长参照设置,分级明确田长制职责,分级设立田长办公室。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区纪工委机关、党政办、党群工作部科经局、公安分局、财金局、社事局、自规分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分局、数字经济局等单位为田长制责任单位,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田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联络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做好补划审查论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

  2.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行为,严格控制非粮化行为。

  3.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及针对性补贴,全面调动种粮积极性。

  4.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追究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落实耕地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5.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健全委领导、管委会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健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先进乡镇、村(社区)评选,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田长调度和更新、部门协作、巡查检查、信息公开、督导考核、群众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各司其职,严格依法查处。逗硬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重点目标实绩考核内容,管委会每年对各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每年预算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田长制工作各级政府要统筹涉农资金对耕地保护的投入,保障田长制工作经费。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舆论方式,对田长制工作进行解读和信息发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