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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投资土地开发和垦造水田项目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 来源:达州高新区自规分局
  • 发布日期:2023-03-24 15:33:49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投资土地开发和垦造水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高新区〔2023〕37号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在202310月底前,我区必须要实施和验收备案一批土地开发复垦、垦造水田补充耕地项目,借鉴周边其他县市区做法,结合高新区实际,经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我局拟草了《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投资土地开发和垦造水田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意义及原则: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缓解财政投资压力坚持管委会主导、部门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原则。

实施范围及规模:实施范围:5个乡镇(街道)51个行政村17个社区;规模:土地开发1034.69亩,垦造水田预计约4681.96;设1个标段。

工作内容及建设期限:包括项目可研论证、勘测、设计、编制实施规划、包装立项、工程施工以及项目验收、补充耕地核查、上图入库、在线备案、整治后耕地的管护、指标交易等工作建设期限:整个投资周期不超过36个月单个项目不超过24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投资方式:引资方式 招商条件 建设任务  投资回报式

公司注册 工作经费 后期管护经费

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资金管理严格问责追究等四个方面保障落实。


解读机构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解读人:伍承勇

联系电话1398287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