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范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新技术、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达州高新区低速功能型无人车测试管理细则(试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2日,欢迎公众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1379179940@qq.com。
附件:
达州高新区低速功能型无人车测试管理细则(试行).docx
达州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
2026年3月17日


